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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小学校(幼儿园)秋季开学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0-09 14:42:37 浏览:

2020年中小学校(幼儿园)秋季开学工作方案1

  一、科学合理安排开学时间 根据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各学段学情,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时间作如下调整:

  1.全市普通高中毕业年级8月23日报到,8月24日正式上课。

  2.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8月30日、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二、做好秋季开学准备工作 1.完善工作体系和制度方案。强化对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在属地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配合下,结合自身实际,适时更新完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学校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含校外培训机构的学生晨午(晚、课前)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宣传和健康教育制度、心理咨询与干预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校园清洁与学习生活场所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

  校外培训机构要结合实际,做好暑期和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衔接,认真开展自查,排除工作盲点、补齐工作短板。

  2.制定秋季开学工作方案。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科学制定教职员工(含校内相关服务企业员工,下同)和学生开学工作方案,按隶属关系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实地验收合格,于开学前组织推演后,方可组织实施。

  3.严格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报到条件。低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学生,持健康通行码“绿码”返校报到;

  中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学生,须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后,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及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

  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学生,暂不返校报到。

  近期从境外返回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严格落实境外返x人员管控措施,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通行码“绿码”返校报到。

  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现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报到;

  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曾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通行码“绿码”返校报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暂不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并报学校批准后,可返校报到。对没有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学校要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建立台账并加强教育指导。

  4.坚持信息排查报送制度。坚持“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各校开学前14天开始,每日监测教职员工和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全面摸清、准确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所在地信息、假期旅历、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等情况,建立师生健康台账。

  5.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学校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指导员(校医)等作用,在开学前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医务、食堂、宿管、物业和安保等人员,分别开展体温测试、发热症状处置、宿舍管理、卫生保洁、食堂就餐、门卫管理等方面的疫情防控培训及应急处置演练,发放疫情防控突发事件明白纸,确保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掌握并熟悉日常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校外培训机构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应急处置工作流程,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

  6.做好校园环境整治和物资储备。学校要严格按照《xx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重点场所防控工作指引》,完成对教室、办公室、公共教育教学馆室、食堂、宿舍、厕所、电梯、楼梯和扶手、浴室等重点场所的安全排查和卫生整治,保持设施设备完好,并组织开展全覆盖消毒。检查校园供水设施设备,配齐配足洗手设施。根据学校规模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备齐备足必要防疫物资,做好防疫物资登记、保存和使用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7.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社区(乡镇)、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三、加强学生开学返校报到管理 (一)有序组织老生分批错时错峰返校 1.制定老生返校工作方案。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组织学生分年级、分班级,分期分批有序错时错峰返校,避免返校报到期间人员过于集中;

  制定旅途防护措施,推发给每位返程学生,指导学生自觉加强安全防护,并主动配合沿途疫情防控工作。校外培训机构要制定新进人员报到专项方案,与新进人员“点对点”建立联系,新进人员按规定方式和时间报到,不得提前到达办学场所,避免人员交叉聚焦。

  2.做好学生返校日的组织与管理。严格管控校门,在校门口设置警戒线,设置体温检测点对所有入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健康码”和检测体温;

  家长及外来无关人员、车辆一律不得入校。学校要与家长保持通讯渠道畅通,精确统计到校学生人数,发现应返校而未按时返校的学生,立即联系其家人,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加强返校日当天学校值班值守,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3.做好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学校发现有发热、咽痛、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以及体温检测异常的学生,按照防控应急预案要求,第一时间将其隔离观察,依规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属地教育主管部门。

  (二)细化新生报到流程 1.制定新生报到工作方案。有序组织新生分批错时错峰报到,做到“一校一案”“一人一案”。

  2.落实新生疫情日报制度。釆用一对一、人盯人的方式,掌握所有新生假期流向和健康状况。将2020级新生纳入学校每日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机制,如发现异常,迅速上报。

  3.合理制定新生接待工作方案。指导学生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及线路,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在公路、铁路等主要站点建立学生离站通道,有条件的学校可安排专门车辆接待新生到校,降低人员交叉传染风险。

  4.做好新生报到组织与管理。严格管控校门,在校门口设置警戒线和体温检测点,对所有入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2020级新生进校一律核验身份、“健康码”和检测体温;

  科学设计“一站式”报到程序,细化新生报到注册流程,加强秩序管控,避免人员集聚;

  安排好错峰领书、进出宿舍、食堂就餐等相关事宜。

  5.做好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发现发热、咽痛、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以及体温检测异常的报到新生,按照防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稳妥处理。加强学生报到期间值班值守,维护新生报到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四、落实开学后常态化防控工作 1.坚持校园相对封闭管理。进入校园必须进行身份核验登记、查看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寄宿制学校学生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并告知家长,规划好出行路线和方式,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继续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缺勤人员及时追踪登记。

  2.实行校内闭环管理。校园内以年级、专业、班级、宿舍为单位实行分区域单元管理,错时错峰安排学生在校学习生活;

  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科学设置“一米线”,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学生校园生活轨迹全过程可追溯。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同一教学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规定,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3.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对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馆、机房、报告厅、宿舍楼、食堂、公共浴室等师生教学、活动、生活场所及设备设施,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通风、消毒。宿舍实行封闭管理,学生进入宿舍需实名认证、体温检测,严禁串寝、串门。加强学校快递收发和外卖管理,设立校园集中存放点,加强存放点通风、消毒等管理。科学佩戴口罩。在校园内学生和授课老师,可不戴口罩,但在封闭、人员密集且通风不良的室内场所,须戴口罩。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校开学前须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环境卫生清扫和消毒,做好常态化清洁消杀,保持公共场所通风,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宿舍、浴室等重点部位定期进行消毒检测;

  保持环境整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校外培训机构要规范环境、设施的消毒消杀。

  5.加强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建立食材物料进货渠道定期摸排和冷冻冷藏食品定期检测制度,确保食品安全,防范季节性传染病。加强疫情防控全员培训和宣传引导,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爱国卫生社会实践,培养健康生活方式。

  6.做好入学入园学生儿童疫苗接种和查验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动员学生接种流感疫苗、肺炎球菌疫苗、水痘疫苗和腮腺炎疫苗等呼吸道传染病疫苗,减少流感等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发病,降低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

  7.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如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和异常情况的,立即按照《xx省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管理指引》,启动应急预案。

  五、统筹做好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 1.统筹做好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科学制定、有序实施新学期教学计划,制定教育教学应急预案。视疫情防控情况,统筹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工作方案,确保新学期教学如期进行,切实保障教学质量。

  义务教育学校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和师资团队,均衡分班工作开展情况开学后报至属地教育主管部门。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各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加强招生管理,重点检查公办学校择校、民办学校跨审批地招生等违规情况;

  加强学籍监管,严禁出现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2.做好“零起点”教学等开学安排。各中小学要充分考虑今年的特殊情况,认真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所有年级必须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学校要通过集体备课、备课笔记检查、推门听课等方式加强课堂教学检查指导,在校门口以醒目方式公开承诺零起点教学,公布学校监督电话,形成有效监管机制。

  3.全面排查校舍隐患。各级各类校园要在开学前,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等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要加强对汛期期间受灾学校的围墙、校舍、生活区、教学楼、实验室、校内水电设施、校园周边山体等重要部位的检查巡查,并建立校园风险清单,实施销号管理,确保做到不留校园安全盲区和死角,确保各级各类校园安全、平稳、有序开学。

  4.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在开学前,聚焦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点人群,会同辖区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管理,防止宗教、邪教向学校渗透。以消防、食堂和食品、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校车、校舍及设施设备、防溺水等为重点,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5.科学组织开学典礼。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鼓励采取线上、户外、分批错峰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学典礼,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师生安全健康。

  6.上好“开学第一课”。认真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安全教育、新冠肺炎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控教育、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等。

  7.扎实抓好控辍保学。对无故不到校上课的,要及时跟踪了解情况,经排查确定辍学的要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8.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持续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严防“疫后综合征”。完善心理预警机制,有针对性地幵展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和教职员工调整好状态,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和学习生活。

  9.统筹做好实践教学安排。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课程,根据条件,分批次合理安排,减少聚集,逐步完成,保证实践类课程和活动开展时所需的防疫物资必须到位。校外实习实训,要与实习单位做好协调对接,并安排专人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制定实习计划,妥善安排实习指导老师、实习生的食宿住行等,尽量做到“两点一线”,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开学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坚持毫不松懈抓好校园疫情防控,稳妥有序推进幵学工作,确保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安全。

  2.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责任,积极协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完善学校联防控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准备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教职员工和学生及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实报告有关信息。

  3.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学校开学工作的指导,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通过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落细。建立健全开学后日常监督检查和问题通报机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指导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调整防控措施,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筑牢校园防控防线。


2020年中小学校(幼儿园)秋季开学工作方案2

  为科学开展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各中小学(幼儿园)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特制定本单位方案。

  一、开学前 (一)制度要求。

  1.各学校(幼儿园)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制度落实到位。

  2.学校(幼儿园)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健全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包保责任体系,各岗位要职责明确,任务到人。

  3.根据疫情形势和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学校(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

  4.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各学校(幼儿园)要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镇卫生院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属地乡镇、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联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人员培训和防疫督查活动,形成学校(幼儿园)、卫生、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学校(幼儿园)在开学前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对各项方案和预案进行培训,并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5.开学(园)14天前,要通知本单位师生员工每日自行开展健康检测,如实上报学校,建立健康台账。对师生员工中的“应检尽检”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并引导他们全部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的方可返校。对于本校秋季开学后,初一年级、小学一年级新生、幼儿园小班新生,要采取灵活的方式及时下发通知,同其他年级学生一样做好健康管理和入学审批工作。

  “应检尽检”人员包括: 1.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密切接触者的;

  3.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合境外)旅居史、接触史的; 4.21天内所居住社区(村居)发生疫情的。

  (二)保障要求。

  1.根据学校(幼儿园)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按照配备标准,在开学(园)前储备至少可使用1个月以上的消毒物品和应急处置所需个人防护物品,并保证持续供给。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

  2.校园内清洁消毒。开学(园)前对学校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并开展预防性消毒。提前做好对教窒、食堂、宿舍、图书室等公共场所开窗通风。

  3.在校(园)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为入校(园)时出现可疑症状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

  4.学校(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按教职员工和学生人数配备包校医生或保健教师。

  二、开学(园)后 (一)入校时管理。

  1.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进校(园)通道,校(园)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园)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

  2.登记排查入校(园)。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包括教师,以及食堂、保洁、保安和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开学(园)前14天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对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暂缓返校(园)。全面做好师生员工入学返校(园)审批工作,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二)入校(园)后管控。

  1.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晨午检,对住宿及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增加晚检,检查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点监测教职员工和学生有无发热、干咳等疑似传染病症状。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密切追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及时对患传染病学生复课的病愈证明进行查验。

  2.学校(幼儿园)应当毎日开展对校门口、食堂、厕所、教室、宿舍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发现潜在风险并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

  3.合理安排人员活动。在保证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组织一定规模的集体活动。在校(园)期间引导学生不串座、不串班、不打闹,保持安全交往距离。

  4.科学佩戴口罩。学生应当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在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无需佩戴口罩。

  5.学校(幼儿园)在教室、操场、厕所、食堂、宿舍等场所要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好手卫生,在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和电脑等公用物品后、触摸眼口鼻等部位前、接触可疑污染物品后,均要洗手。采用正确洗手方法,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6.学校(幼儿园)应当加强对食堂的清洁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在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空气消毒,并通风换气。在醒目位置张贴海报、标语提示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距离,避免扎堆就餐,减少交谈。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制定专门的卫生管理台账,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加强对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宿舍出入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宿舍的清洁通风换气。毎天对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床具、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整洁,毎天专人巡查清扫并进行登记。

  8.寄宿制学校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应当定期合理安排学生出入学校,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并告知家长,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外出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9.开展健康教育与技能培训。学校(幼儿园)应当将新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让学生和教职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通过微信、短信等多种途径将相关知识技能信息推送给师生和家长,提高师生、家长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10.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提醒家长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做好亲子沟通。建立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学生在校(园)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家长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

  11.加强教职员工和学生心理支持疏导。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开设心理咨询、公布心理求助热线等方式给予适当心理援助。对未能及时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更要做好心理疏导。

  12.加强学生近视防控。疫情期间,学生户外活动减少,电子产品使用过多,增加了近视发生和进展的风险。教师要引导学生注意做好近视的防控,授课应当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减少线上教学及作业时间。引导学生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13.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尽量做到家庭、学校(幼儿园)“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最好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或校车时应当注意个人防护,不与他人交谈,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上学到校或放学到家应当及时洗手。

  14.注意教职员工防护。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园)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和定期洗涤、消毒。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三)重点环节管控。

  1.校园封闭管理要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在校(园)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入校(园)时若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家长,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2.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内教室、食堂、宿舍等学生重要聚集场所和洗手间、洗漱间的保洁和消毒,加强物体的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每日消毒记录,彻底清理卫生死角。

  3.加强各类学习、工作、生活场所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如使用空调,应当加强空调系统供风安全管理,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

  4.加强饮食饮水卫生,毎日做好对饮水设备、洗手设施、餐车和餐具等物品的清洁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

  三、应急处置 (一)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防控形势的变化和市县疫情处置指挥部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二)教职员工或学生每日入校(园)前或在校(园)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学生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应当及时告知医务室(保健室)人员,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

  (三)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幼儿园)要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处置或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学校(幼儿园)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园)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2020年中小学校(幼儿园)秋季开学工作方案3

  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防聚集性疫情做好秋冬季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全面做好全市2020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市对开学复课的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到第一位,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原则,周密部署,推进学校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谋划、精准施策;联防联控,科学应对。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遵循相关防控要求,同时要避免在防控措施上防控过度、防卫失当。

  (二)坚持“常态化复学、常态化防控”原则,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校园一方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采取多种措施,创造性地解决公共场所人员密度等问题,着力保障秋季学期如期开学、师生工作学习恢复正常,最大限度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坚持“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原则,分批分时段安排学生有序返校报到,避免人流高度集中。

  三、开学时间安排

  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9月1日开学,各学段错峰到校时间安排如下:

  1.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

  9月1日(周二),小学四、五、六年级,初中二、三年级和高中学段二、三年级开学,幼儿园大班开园;

  9月2日(周三),小学二、三年级,初中一年级和高中学段一年级开学,幼儿园中班开园;

  9月3日(周四),小学一年级新生开学,幼儿园小班开园。

  2.校外培训机构

  即日起,教育部门监管的校外培训机构可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开班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恢复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

  各中小学校要及时通过校园网、公众号、微信、短信、电话等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发布开学通知,确保每一位学生和家长知晓学校相关开学工作安排及防控要求。各年级具体开学时间由学校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后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师生员工返校报到条件

  (一)低风险地区师生员工可返校报到。核酸检测工作按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核酸检测方案要求执行。

  (二)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报到。

  (三)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现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报到。

  (四)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并报经学校批准后,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

  (五)按照教育部要求,目前仍在境内的来华留学生的开学工作与国内学生同步进行。在境外的来华留学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新生不报到。对没有返校的师生员工,学校要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建立台账并加强教育指导。

  五、开学前的准备

  (一)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总结春季学期复学复课工作经验,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和学生来源特点,严格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案”要求,制定完善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具体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开学复课、核酸检测、应急防控、物资储备等方案预案。建立并落实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和运行高效的工作体系。各学校要制定学生返校报到专项工作方案,加强防疫防护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方案和应急预案要同时报市教育局和驻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细化开学工作准备。各地各学校要针对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宿舍、餐厅、临时隔离场所、洗手设施等硬件条件不足等问题,开展“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活动。加紧改善办学条件、储备防控物资、配齐防控设施、完善应急预案,加固薄弱环节、补上短板漏洞,为秋季学期顺利开学做好充足准备。要科学设计报到程序,简化优化报到流程,避免人员交叉聚集。提倡通过网上支付等形式收取各项费用。提前做好消毒剂、体温计、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储备,在学校内设立临时隔离室。

  (三)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学校师生要在开学前连续14天坚持体温监测报告制度,开学时上交《个人14天健康登记表》。各学校要提醒师生开学前不要到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应尽量减少聚会,减少到复杂场所活动。教育师生在返校途中做好自身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就近就医,并及时报告学校。

  (四)强化应急演练。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春季学期复学复课经验,健全完善校园突发疫情处置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模拟演练,确保各个环节无缝对接,确保所有岗位人员应知应会,熟知熟会。当校园内一旦出现突发疫情时,按照疾控部门和定点医院指导及时隔离、治疗、排查密切接触者,实现闭环管理,将影响降到最小。

  (五)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暑假期间,全方位整治校园环境卫生,对教室、办公室、宿舍、餐厅、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消杀,经常开窗通风,尽可能改造增加厕所和洗漱设施。要特别加强农村和偏远地区学校的校园环境卫生建设。

  (六)全面开展评估核验。开学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各项要求和我市春季学期开学核验条件进行认真自查,各县(市、区)要对所属学校(幼儿园)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幼儿园)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地落实。开学条件必须全面具备、全面达标,要把开学条件核验达标作为开学的首要标准,坚决守牢“条件不达标不能开学”的底线。

  (七)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核查验收工作。按照“依申请核验,按标准核验,按要求整改,按规定开班”的原则,各县(市、区)要指导辖区内审批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含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逐个开展安全核验工作,特别是做好教师核酸检测、教学环境消毒通风、防控物资储备等重点环节,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含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安全有序开班。

  (八)抓好教学准备工作。

  在开学复课前要对教室、图书馆等教学场所各项软硬件设施全面检查、及时修缮,保证教材、教辅用书、教具等课前到校,做好师资调配,确保开学复课后正常教学秩序。学校要组织教师集体备课,重点做好延迟复课期间线上教学与开学复课后线下教学的衔接,科学确定教学起点,优化教育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秋季学期教学任务。

  六、开学后的管理

  (一)严格校园管理。实行校园封闭管理,严格校门值守和安全保卫,进入校园人员必须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家长原则上不得入校,家长会可采取线上形式开展。允许在校学生根据需要申请出校,简化学生离校申请审批程序,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实行校内闭环管理,校园内以年级、班级、宿舍为单位实行分区域单元管理,各单元间尽量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接触人员清楚。错时错峰安排学生校内学习和生活,科学设置“一米线”。从严控制、审核聚集性活动,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

  (二)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开学后继续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体温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要加强对师生和食堂、宿舍管理、保洁、安保等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人员,要按应急预案规定程序及时处置。加强学校与属地和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协调联动,细化救治工作流程,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指导做好走读师生的防疫工作。

  指导师生科学佩戴口罩。所有中小学师生员工在校期间坚持佩戴口罩,在户外活动保持安全间距时可不佩戴口罩。幼儿园教职员工佩戴口罩,幼儿不佩戴口罩。所在地区疫情发生变化时,应按照相关防控要求及时调整。

  (三)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总结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统筹做好教学衔接工作,科学安排秋季教学计划,有序安排教育教学各项活动。在科学安排秋季教学计划的同时,做好因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导致秋季学期不能如期开学的准备,做好线上教学预案。

  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各学校、幼儿园要统筹做好开学复课后的教育教学工作,强化管理,细化措施,科学有效安排教学时间,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确保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强化教研指导,优化教学方式,合理把握教学进度,做到教学内容适量、教学时长适当,保障课堂教学质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严格控制作业总量,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要加强教学方式改革,统筹师资力量,减轻教师工作压力,提高教学效率。要综合评估春季学期在线教育教学工作的成效与不足,深刻把握线上线下教学融合发展趋势,积极构建适应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要关心关爱特殊学生群体。切实做好防疫一线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学习上有困难学生的学习指导和关爱帮扶工作,不让一个学生“掉队”。对因疫情不能按时返校或尚在隔离期的学生,学校要通过线上教学等方式,继续指导做好居家学习;返校后要通过专门辅导,确保学生跟上教学进程。

  要安全组织开学典礼。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鼓励采取户外、分批错峰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学典礼,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安全健康。军训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要上好“开学第一课”。将新冠肺炎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健康生活习惯作为重要内容,面向学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重点教育学生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决制止各种浪费粮食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

  做好师生心理疏导。高度重视疫情对师生心理健康的影响,组织专家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特别是对遭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师生,要重点加强心理干预和关爱帮扶。要重视学校整体环境创设,帮助师生尽快调整好状态,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就投入教学工作和学习生活。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教师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要合理安排实习实践活动。幼儿园不组织园外活动,不举办亲子和开放日活动。中职学校按照教学安排适当调整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集中性的校外实习和参观考察活动。对于教学计划中的认岗、跟岗、顶岗实习,应与合作单位和学生签订协议,制定合理计划,落实健康防护要求。

  (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开学后,要对学生开学复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要按照辍学工作台账,认真做好辍学学生的劝返工作,确保应返尽返。要通过个别辅导、单独编班、普职融合等方式,加强对劝返复学学生的教育关爱,帮助学生更好融入校园,确保劝得回、学得好、留得住,坚决防止辍学反弹反复。

  七、其他事项

  (一)做好毕业年级学生健康管理的对接工作。参加完高考的高三学生接到录取通知前由所在中学负责监管,接到录取通知后转由对应高校负责监管;幼儿园和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接到录取通知后由对应学校(幼儿园)负责监管,确保所有学生健康管理无盲区、全覆盖。

  (二)积极应对“疫后综合征”。各地各学校要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化解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校开学和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全面提升学校治理能力,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三)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本地疫情防控部门沟通联系,统一安排有关疫情防控等工作的检查调研,优化信息报送机制,切实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各地各学校要及时向师生宣传中央和省、市对疫情防控的部署,加强政策的宣传解读,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面对疫情,不轻视、不恐慌,帮助师生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加强与媒体沟通,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相关信息,回应师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各学校官网、官微,任何个人未经学校授权不得私自发布有关复学复课工作和学校防控措施的信息。严禁学生私自带手机进入校园。

  八、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抓好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要加强与宣传、网信、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做到统筹谋划到位、教育教学安排到位、师生健康管理到位、物资储备到位、应急处置到位、保障措施到位,确保学校秋季学期顺利开学。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属地学校秋季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日常督查和问题通报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地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属地党委和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个人家庭“四方”贵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力量到位。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贵任、学校主体责任,压实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毫不放松抓紧抓实学校秋季开学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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