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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关于保市场主体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0-17 10:36:44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背景下克服和对冲疫情影响,帮助市场主体纾难解困、渡过难关,维护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推进全县所有市场主体有序复工复产,疏通难点堵点、抓好工业企业达产达效,加快各类商场、市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复商复市,通过分类分级保主体、落实落细惠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加快清欠工作进度、加强企业人才培训、强化政务服务等措施,着力解决市场主体面临原材料短缺、现金流不畅、房屋租金压力大、技术骨干缺失等问题,力争全县市场主体总数较上年不减,重点行业大企业稳定生产,中小微企业数量增加,个体工商户复商复市、应复尽复、数量稳增不减。

二、工作对象

天水轩辕纸业有限公司、甘肃天河酒业有限公司、天水三义混凝土有限公司、天水华盛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全县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及其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中小微企业。

三、工作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有机统一,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二)企业主体,产业协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坚持以大带小、上下联动、产供销协同,聚焦重点产业链,以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增强协同复工复产动能。

(三)龙头引领,骨干带动。以县内龙头企业为中心,稳定上游供应企业,提升中游协同创新能力,开拓下游市场,带动中小企业正常运转。

(四)强化服务,纾困解难。加强统筹协调服务,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帮助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四、工作措施

(一)分级分类保主体

1.分级做好保市场主体工作。各乡镇、县直部门分级梳理市场主体问题清单,建立上下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推进机制,适时跟进保障。保行业重点龙头企业和产业链骨干企业、重点生活保障企业、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和产业链协同企业,确保居民生活有序、上下游产业链稳固。保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实现居民基本生活和基本就业有保障。(责任单位:各乡镇、市场监管局)

2.分类做好保市场主体工作。科学分类,摸清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现状以及生产经营情况“家底”,做到精准施策。农业农村部门重点保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确保粮油和副食品稳定供应,做到不脱销、不断供、不哄抬物价。工信、商务等部门保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维护各种防控物资有序供应、价格稳定;保产业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中下游配套企业健康发展;保供应链核心企业,促进供应链上下游稳固和协同发展。商务部门保生活必需企业和商业及商贸流通企业,确保市场正常运转。发改、住建等部门保水电气、房屋等居民基本生活保障企业,确保城市运转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等要素稳定供应。市场监管、商务部门保个体工商户全面复商复市,简化审批流程,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全面落实“不来即享”,着力解决发展困境,确保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交通运输、文旅等部门按职责抓好本行业内保市场主体工作。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自保互保,内挖潜力、外拓市场,抱团取暖,实现产供销循环畅通,运用科技创新成果,增强生存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发改局、商务局、住建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二)落实落细惠企政策

3.加大政策宣传贯彻。在宣传贯彻落实好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55条意见”和“36条措施”的基础上,对国家和省、市新出台的政策,县直相关部门要多途径多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及县融媒体中心向全县中小微企业精准推送政策,督促落实政策,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智能的服务。(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

4.推进扶持政策“不来即享”。县直部门梳理汇总本部门“不来即享”事项,建立“容缺受理”惠企政策落实机制,扩大容缺受理事项清单,避免市场主体多跑路。农业农村、工信、商务、文旅、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税务、财政局等部门6月上旬制定政策实施细则或操作办法(重点列明优惠对象、享受标准、政策时限、申请条件、所需材料等要素),明确办理单位、股室和联系人,主动向市场主体送服务、送政策。利用线上服务平台等,打通政策落地的堵点,实现惠企政策精准匹配、普惠金融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5.全面落实普惠性政策。人社、税务、医保等部门在继续落实好已出台政策基础上,全面抓好国家关于2月-6月减免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2月-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3月-5月对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等政策落实。(责任单位:人社局、税务局、医保局)

6.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加快用于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的拨付进度,加快2019年奖励资金的审核和发放,确保6月底前各类奖励资金发放到位。(责任单位:财政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7.推广运用“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县财政局要大力开展平台宣传推广,实现全县各级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推广运用全覆盖。在初步形成“线上+线下”服务模式的基础上,缩短放贷时限,帮助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责任单位:财政局)

8.扩大小额信用贷款惠及面。县人行、各金融机构对小餐饮、小住宿、小电商、小批发、小零售、小加工等市场主体,落实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实行少抵押、无抵押或信用担保,降低申贷门槛,优先受理融资需求,为信用正常企业安排5-10万元的授信额度,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做好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优化办理流程,破解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责任单位:县人行、各金融机构)

9.用好市级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投资发展基金。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县财政局、工信局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投资发展基金,简化投放程序,提高投放效率,扩大投放范围,通过可转股债权、股权投入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责任单位:财政局、工信局)

10.推进分级担保服务。县财政局督促各级担保机构发挥融资担保作用,对信誉良好以上且正常纳税的中小微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至1%以下。(责任单位:财政局)

11.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县财政局、工信局、人行及时了解掌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每季度召开一次银企对接活动,实现融资精准对接。(责任单位:财政局、工信局)

12.强化质押融资服务。指导帮助有融资需求的相关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对有关中小微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产生的相关费用给与事后补助。(责任单位:财政局)

(四)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13.严格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取严格按照县财政部门发布的目录清单执行,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基金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收费目录清单在县级财政部门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相关部门要完善收费基金公示制度,将本部门收费基金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标准、征收程序、法律责任等,通过政府网站、公共媒体以及在收费场所进行公示,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出台的收费基金减免政策,做到应享尽享。(责任单位:财政局)

14.着力降低用电成本。县供电公司对2月-6月期间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高耗能行业用户除外),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县发展改革局、工信局、供电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工商业全部参与直购电,产业链上稳定的中小微企业享受直购电政策,转供电终端用户的中小微企业享受一般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用电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应缴的各项费用,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发改局、工信局、供电公司)

15.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在落实好原有减免房租政策的基础上,推动国务院新出台的房租减免政策的落实。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带头;
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为一般工商业减免房租。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各项政策。(责任单位:财政局)

(五)加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度

16.全面完成清欠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倒排工作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逐月调度,对标对表,对欠款额度100万元以上拖欠主体挂牌督办,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2020年剩余无分歧账款金额100万以下的拖欠主体,5月底前实现清零。县清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同,形成合力,确保清欠工作各项任务按期完成。(责任单位:工信局)

17.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各相关部门对前期清欠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开展电话回访,确保清欠工作成果落到实处,让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责任单位:工信局)

(六)加大市场主体培训力度

18.加强企业人才培训。县工信局组织我县企业积极对接推荐参加省上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匠型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县委人才办、人社局通过举办各类人才培训班加强企业人才培训。同时,依托“中国职业技术培训在线”“职培云”“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网上学习平台”大力开展线上培训。(责任单位:人社局、工信局)

19.加强普惠金融知识培训。县财政局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服务机构举办中小微企业普惠金融知识培训班,精准对接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帮助中小企业进一步了解掌握有关普惠金融政策及知识。举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融资专题培训班,组织投资机构参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路演,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辅导培训。

(七)强化政务服务

20.充分发挥园区聚集功能。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东关园区重点围绕技术研发、信息共享、检验检测、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公共服务平台,降低入园企业成本,吸引相关产业的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向园区集中,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围绕产业链延伸,注重产业链条的耦合和配套,着力招引配套企业投资落户,推动落实“龙头企业驱动、配套企业带动、产业集群联动、服务部门推动”的“滚雪球”式产业集群发展模式的形成。(责任单位:人社局、工信局、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21.大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县市场监管局提供高效便捷的准入服务,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不再实行名称预先核准,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对行政许可事项精简材料、压缩时限、优化流程,通过“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便民措施,保障市场主体尽享优质服务,积极探索并推行“先证后核”、“告知承诺”模式。(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人社局)

22.柔性执法加强指导。落实《甘肃省市场监管轻微执法经营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对符合清单规定情形的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指导,免予行政处罚。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年报或不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的,且不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清理吊销名单。(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人社局)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包抓联系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对各乡镇和本行业重点企业实行领导包抓和派驻联络员,各乡镇对本辖区重点企业实行领导包抓和派驻联络员,形成行业部门分工负责和各级领导包抓机制。包抓领导及派驻联络员深入乡镇和企业现场指导服务,及时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协调解决企业诉求,全力支持企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

(二)建立工作专班。建立由工信、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商务、住建、交通运输、文旅、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人社、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重点研究市场主体发展形势、中央和省市政策,学习借鉴兄弟县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提升保市场主体的对策措施。各乡镇、各部门分级分类梳理市场主体生存和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问题需求清单,开展精准服务,确保市场主体不减少。县域内市场主体存在的问题,由县专班解决;
跨县域的问题,申请市专班协调解决;
需要省级协调解决的,上报省专班协调解决。

(三)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经营状况、就业情况等重点指标进行日常监测,定期梳理中小微企业诉求,提高监测分析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预警。统计部门要做好每月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的抽样调查,并及时公布。

(四)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县政府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保市场主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有创新、有成效有亮点的及时总结提炼、推广示范,对工作推进不力、任务落实差的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并对各乡镇、各部门中小微企业户数增长率、分行业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中小微企业净入规情况、中小微企业就业人数增长情况、中小微企业服务满意度情况等指标,进行季度考核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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