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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08 18:09:48 浏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试行)》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9〕10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城步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南山国家公园体制机制创新,确保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充分履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权力清单(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级授权实施。对《权力清单(试行)》采取省市县三级分别授权的方式,授予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统一行使。本通知对涉及省直相关部门的44项行政权力集中授权,请邵阳市人民政府、城步县人民政府尽快按程序分别对所涉行政权力集中授权。

  二、严格实施范围。《权力清单(试行)》实施范围仅限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发改社会〔2016〕1603号)中所明确的试点区域范围。

  三、加强指导支持。试行期间,省直相关部门和邵阳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的指导支持,做好业务培训。城步县人民政府要与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做好相关行政权力的交接工作,并切实做好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域其他相关管理工作的衔接。

  四、提升履职能力。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要增强责任意识,全面落实权力清单;
要加快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不断充实工作力量,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要注重收集权力清单试行期间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五、完善考评机制。省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权力清单(试行)》的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要完善考核评估办法,重点考核评估各相关单位在权限下放及划转、政策指导及支持、履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导向作用,确保权力清单落实落地。

  《权力清单(试行)》试行期两年,试行期满后,由省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以及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提出修订完善的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正式实施。

  附件: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试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本文转载于湖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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