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冀交公字〔2004〕117号文收悉。鉴于涞源县修建石门水库,108国道涞源收费站(石门单向站)处于水库淹没区,省政府同意108国道涞源收费站(石门单向站)位置向东移至水库淹没区以外。 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本文来源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冀交公字〔2004〕117号文收悉。鉴于涞源县修建石门水库,108国道涞源收费站(石门单向站)处于水库淹没区,省政府同意108国道涞源收费站(石门单向站)位置向东移至水库淹没区以外。 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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