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 你市〔2003〕保市府134号文收悉。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第五项补充解释的规定,同意批准赵明会为革命烈士,其家属享受革命烈士家属待遇,由涞水县人民政府填写《革命烈士证明书》。 二○○四年三月五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本文来源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保定市人民政府: 你市〔2003〕保市府134号文收悉。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第五项补充解释的规定,同意批准赵明会为革命烈士,其家属享受革命烈士家属待遇,由涞水县人民政府填写《革命烈士证明书》。 二○○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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