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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指

发布时间: 2021-11-14 11:05:36 浏览:

河北省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2005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继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以产权调整为重点,以资本为纽带,以资源合理配置、企业优势互补为原则,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兼并重组。重点抓好开滦集团与张家口老虎头煤矿等煤炭企业重组;
推动全省国有钢铁企业整合。加快国有劣势企业退出步伐,重点抓好煤炭企业政策性破产项目申报,对2000年以后积累下来的51个政策性破产项目,年内基本完成终结。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通过上市融资、中外合资、互相参股、兼并收购等多种途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国有资产存量调整,重点抓好华药、石钢、承钢等省属企业整体改制。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突出抓好邢钢等企业的境外上市工作。规范完善市县属企业改革,对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的进行二次改制。加快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年内全面完成全省各类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任务。基本完成厅局属企业改制脱钩任务。

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研究制定关于向国有参股企业派遣国有产权代表的管理意见;
规范董事会运行规则,研究制定国有独资和控股公司董事会工作暂行规定;
完善外派监事会制度,研究制定国有独资和控股公司监事会工作暂行规定。加快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创新,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聘任制度,加大市场化选拔经营者的力度。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的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制度,制定出台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实施办法。积极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积极探索对企业负责人实行期权、期股等中长期激励办法。探索实行企业负责人重大经营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国有产权股权变动监管体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加快公用事业单位改革。加快供水、供气等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转变政府对市政公用行业的管理体制,试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使市政公用单位真正成为市场经营主体。积极发展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市政公用企业,引入竞争机制,增强企业活力。

二、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关的配套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具体措施。继续抓好100强民营企业、100家成长型重点民营企业、50个重点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经济实力强,管理和技术水平高的民营企业。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加快完善政府特许经营制度,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支持非公有资本积极参与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支持、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投资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非营利性和营利性领域。在加强立法、规范准入、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允许非公有制企业按有关规定参与X工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以及X工企业的改组改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完善创业辅导体系,支持兴办创业基地,为民营资本投资创办小企业服务。积极吸引省外民营企业到我省投资。

加快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全省有条件的县(市、区)都要建立担保机构,担保资金力争达到30亿元。培育10-15个担保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机构。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担保业自律性组织。研究制定担保机构防范风险、拓展业务等政策措施。

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健全劳动争议和仲裁制度。研究改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

三、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按照依法、有偿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农户之间对承包土地进行转包、互换等。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控制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补偿标准听证制度。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的监督和管理,征地补偿资金要落实到村组织和农户手中。积极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多种渠道就业,研究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推进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研究制定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办法。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在2004年农业税税率的基础上,再降低2个百分点。4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全部免征农业税。按照中央部署,研究提出推进农村县乡(镇)机构、财政管理体制和农村义务教育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

深化粮食、棉花流通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支持多种所有制粮食购销企业发展。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机制。建立粮食安全和价格应急机制,制定省市两级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和粮食价格应急预案。年内基本完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推进棉花产业化经营,出台河北省大型打包机棉花加工企业规划方案。

健全劳动力转移就业制度。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民工培训就业,提高职业技能,促进劳动力转移。优化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各种歧视性政策,清理整顿涉及农民进城就业的不合理收费。支持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建设,发展劳动力转移中介服务组织,加强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地区的联系,扩大劳动力转移和输出规模。

继续深化涉农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继续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抓好改革试点;
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抓好改革后续工作;
继续推进供销社体制改革。

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制定出台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抓紧研究制定其他相关配套文件,搞好与国家相关政策的衔接,加强和完善部门间的协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继续清理并取消不符合政府职能定位的审批事项;
做好取消和保留许可项目衔接落实工作。全面实行行政审批公开承诺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制度,制定加强监督制约的措施。

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继续巩固政府机构改革成果,及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按照中央部署,合理界定乡镇机构职能,精简机构和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清理整顿和改革。抓好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全省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

搞好扩权强县(市)改革试点。抓好我省扩权强县政策的落实,尽快研究出台具体实施措施。省有关部门要加强扩权强县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扩权政策的落实情况,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提出完善意见。适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确保各项扩权改革政策落到实处。

积极推进行业协会规范发展。按照我省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快制定与之配套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营造有利于行业协会发展改革的良好环境。

五、加快建设现代市场体系

继续完善市场体系。按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和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要求,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改造提升农资、日用消费品、棉花和食盐等骨干商品经营网络。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加快培育后备上市资源,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协调服务和指导,大力推动企业境外上市工作。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存量资产有序流动。规范发展土地使用权市场,全面推行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协议转让,增强透明度,促进土地市场的有序发展。推动矿业权市场建设,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机制。大力发展技术市场,适时开通河北网上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

深化价格改革。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进一步理顺供热价格,制定煤热价格联动实施细则。全面推进水价改革,认真组织以节水和保护水资源为核心的水价改革方案的实施工作。加强和改进医药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收费项目。全面推行危险废弃物处置、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试行)》,把收费标准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培育壮大现代流通方式。以电子信息、自动化、现代营销和管理技术为基础,改造和提升传统流通方式,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新型流通方式向农村延伸,挖掘农村市场潜力,提高农村市场化水平。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从构建金融信用体系入手,加快建设统一、高效、规范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体系。开展信用评价、信用自律、信用档案管理和信用信息互通,强化信用意识,促进诚信经营。加快信用征集和信息披露制度建设,鼓励诚实守信,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管、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

六、继续推进财政、金融体制改革

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公共财政体制要求,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合理界定省以下各级财政支出责任,逐步建立分工明确、相互补充的一般和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县乡财政体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战略的实施。继续实施和完善激励性财政体制,调动各级政府增收的积极性。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的预算决策机制;
建立和完善支出标准体系;
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探索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完善全口径综合预算管理和对财政债务的有效监控;
继续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力争在多数市级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推动县乡两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落实收支脱钩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用好国家支持政策,广泛吸收农民、个体民营经济等经济组织入股,构建新的产权关系;
改革管理体制,落实省级政府管理职责。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约束机制,为农村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年内基本完成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县级联合社统一法人组建工作,争取各县(市、区)农村信用社全部达到认购专项票据的条件和要求。继续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

七、积极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抓好各项政策特别是税费减免、主辅分离、小额贷款、各项补贴政策的落实。建立公益性岗位储备制度,重点解决好“4050”人员的再就业。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的创业和就业能力。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以混合所有制企业、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年企业养老保险扩面15万人,失业保险扩面10万人,医疗保险扩面30万人,工伤保险扩面100万人,生育保险扩面5万人。继续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水平,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95%以上,其中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加快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基本完成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继续推进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卫生和药品生产流通的同步改革。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城镇贫困居民基本生活。加快推进全省农村低保制度建设步伐,巩固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扩大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试点范围。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和规范公有住房的出售和已售公有住房的流通,进一步做好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出租廉租住房、核减租金等工作,切实做好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建设。

八、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继续深入实施“以质取胜”、“市场多元化”、“科技兴贸”战略,支持和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加快形成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带动机电产品出口,机电产品出口带动外贸出口的格局。完善高技术进口政策,鼓励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进口。加快建立贸易摩擦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重点出口产品的动态监测。积极应对纺织品贸易一体化,做好纺织品出口的引导工作,鼓励纺织品企业走出去。用足用好现有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民营企业扩大出口。全年进出口总额实现145亿美元,其中出口100亿美元。

提高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继续下大力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围绕我省优势主导产业,重点瞄准世界500强跨国公司,有针对性地谋划项目和开展招商引资。转变招商方式,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政府提供服务的招商引资机制。在提高制造业利用外资水平的基础上,努力扩大城市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等领域利用外资。积极推动企业通过股权、产权转让或企业整体并购,加强与跨国公司合作,继续加快企业境外上市步伐。实际利用外资达到22.2亿美元。

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到境外投资、承包工程和开展劳务合作。开发利用国际资源,建立我省经济发展所需的稳定、多元的资源供给体系,在更大范围内进行资源优化配置。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开展加工贸易,带动设备、技术、原材料出口,不断开拓国际市场。健全对境外投资企业的监督机制,出台我省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指导意见。

九、推进社会领域体制改革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抓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工作决定的贯彻落实。出台省属转制科研机构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44个转制科研机构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和完善风险投资制度建设,研究探索我省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改革科技评价和激励机制,逐步改由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以科技资本化为核心推进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将科研人员收入与科技成果和市场销售额挂钩的办法。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体系,建设覆盖全省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网络,为农村和企业发展提供畅通的技术供求渠道。推进产学研联合向纵深发展,提高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集成能力。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抓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教育工作决定的贯彻落实。继续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体制,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完善聘任制度,建立符合学校特点,以贡献、绩效为主的薪酬制度。以市场需求和就业为导向,引导社会投入,发展职业教育,优化结构布局,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应用人才。建立和完善教育和教学质量评估保障机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义务教育机构或参与公办学校建设,坚持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一视同仁。扩大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教育开放水平。积极稳妥地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开拓后勤服务市场。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制定出台我省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加快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管办分离。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和产业单位改革,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尽快形成一批具有综合竞争力的文化企事业单位。推进广电体制改革,加快广电网络资源整合。

推进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规范对卫生事业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范围和方式,落实财政补偿政策。继续扩大和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范围与行为,鼓励采取联合、兼并、托管等形式组建医疗集团,每个设区市和省直医疗部门各选择1-2户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调整医疗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全省社区卫生街道覆盖率达到72%。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范围,抓好11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继续深化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市、县两级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全部完成,确保142个疾控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深入整顿和规范医疗收费和药品购销秩序。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本文来源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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