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冀交公〔2006〕483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长深高速公路唐山至南小营段公路项目建成后,设置南小营临时主线收费站(待二期工程竣工后撤销)和丰润(新农村)、丰润西(沙河铺)2处互通立交匝道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同时撤销原京秦高速公路丰润互通匝道收费站。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为15年。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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