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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4 10:28:30 浏览: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

(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为加大“科教兴冀”战略实施力度,发挥农业科技进步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关键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紧迫性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不断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但是,目前我省农业主导产业竞争力不强、农业结构不优、农产品加工增值率低等突出问题,仍影响着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农业科技创新人才不足、科研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科技投入偏少、农业科技组织化程度低等,极大地阻碍了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各地、各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增强发展农业科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具体政策,创造良好环境,创新体制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为我省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保障。

二、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以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人才为根本,把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中心环节,充分发挥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骨干作用,逐步把企业引向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速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到2010年的总体目标是: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建成一批创新实力较强的农业科研基地,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开发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加快,建立起农业主导产业标准化提质增效关键技术体系,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样板。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培养一批农业科技创新领X人才和优势学科技术带头人,建立一批农业科技创新骨干团队。

三、重点任务(一)围绕贯彻落实《河北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冀政〔2006〕43号),认真做好农业科技创新、转化重大专项实施。“十一五”期间,在农业领域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富民工程、动植物种质资源创新与新品种选育、“一县一业一园”农业科技示范工程、河北太行山星火产业带建设等专项。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明确具体任务、目标,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二)实施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推进农业高新技术应用。加强生物技术、信息工程技术等在农业领域的应用。重点支持列入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农业产业化项目,鼓励、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三)加强农业科技基础平台建设,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现有4个国家级、5个省级农业科技创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的扶持,扩充建设内容,完善运行机制,推动升级进位。以省级重点学科、博士(硕士)学位点为基础,新建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依托省内农业高校、科研院所及专业机构,建设农业科技基础资源和信息资源数据库及共享平台,实现农业科技资源共享、集成应用和信息的无障碍交流。(四)搭建产业科技创新、转化平台,提高农业主导产业科技支撑能力。每个省内农业高校和省级科研院所要与1-2个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共建科研、生产、加工为一体的创新、转化平台,加强农业主导产业技术集成创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规模化转化,加速传统农业改造升级进程。(五)建立区域农业科技创新、转化中心,提升区域农业科技发展水平。整合省、市两级科研院所,与龙头企业和示范基地结合,在坝上、山区、滨海滩涂、低平原、山前平原和城郊地区等不同生产、生态类型区,建立一批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和转化中心,为区域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六)实施林业重点科技工程,加快林业科技进步。围绕生态建设与植被恢复、林木良种选育与生物技术应用、森林资源保护与可持续经营、林业产业发展、林业信息化、林业标准化等方面,集中优势科技力量,开展重大、关键技术研究攻关和规模化产业技术集成配套示范。到2010年,良种基地供种率达到80%,制定、修订林果技术标准100项,无公害果品基地认证面积达到1500万亩,建设10个国家和省级林业科技示范县,10个省级林果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区。(七)建设一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加大农业科技示范。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带动以农村为单元的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向“一村一品”发展,到2010年,实现每2-3个乡拥有一个农业科技示范场。推进农业引智成果示范基地建设,在现有5个国家级、38个省级农业引智成果示范基地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再建5个国家级、11个省级、20个市级农业引智成果示范基地。(八)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增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活力。继续补充完善基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建立起“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长效机制。加速农业信息化进程,完善省、市、县三级农业数据库,重点建设多媒体远程诊断系统,推广“三电合一”服务模式,提高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农业科技传播站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用市场的办法开展合作,建设服务于产业的农业科技传播站以及农业科技专家工作站、星火科技专家大院等农业科技综合服务载体,“十一五”期间,命名省级农业科技传播站100个。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加速现代农民科技培训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推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选派形式,找准最佳结合点,不断壮大农业科技服务队伍,提高服务水平。

四、主要措施(一)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和规划指导。建立农、科、教结合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把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研究、开发、项目实施,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强政府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二)深化产学研结合。制定支持和鼓励产学研结合的优惠政策,推进企业与农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合作研发机构,开展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双边和多边技术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企业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服务。(三)加快领X人才培养和创新队伍建设。加大“燕赵学者计划”、“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力度,培养农业科技创新领X人才。积极组织农民企业家到国外培训,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增强企业科技创新意识。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为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技术和管理人才。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和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创新团队给予稳定支持和重奖。(四)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支出占政府科技投入的比重,把农业科技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推动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投入机制。(五)创新农业科研工作管理。完善科技评估和公众监督机制,积极推行农业项目专家论证评审制、科技人员与项目承担单位双向选择制、课题责任制、重点项目招标制、首席专家负责制、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制等多种有效管理方式,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和管理过程的透明度。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本文来源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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