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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市区)科技进步若干意见的

发布时间: 2021-11-14 10:23:07 浏览: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科技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市、区)科技进步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市区)科技进步

的若干意见

(省科技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事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县(市)科技进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4号)精神,进一步发挥科技进步在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提高区域创新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规划和部署县(市、区)科技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河北为目标,以科技强县富民为宗旨,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大力实施“科技富民强县”、“星火”、“火炬”等科技计划,切实加强和完善县(市、区)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的建设,全面提高县(市、区)科技持续发展能力,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到2010年,初步扭转县(市、区)科技工作薄弱的状况,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能力,初步建立起具有河北特色的县域科技服务体系,构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科技投入水平,科技支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科技服务体系,形成一支适合县域科技需求的科技人才队伍,具备良好的科技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力争使我省的县域科技创新能力进入全国中上游水平。

(二)重点工作。

1?奔?成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重点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升级、区域特色产业技术创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大技术集成创新,加大新品种(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力度。

2?贝罅ν平?现代农业建设。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构建产业科技创新、转化载体;
扶强农业主导产业龙头,大力推广农产品深加工技术,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发挥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3?被?极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结合县域特色优势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重点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产业发展带动能力。

4?惫菇ㄏ赜蚩萍挤?务体系。以政府为主导,引入市场机制,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协调各部门的科技力量,推进科技信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共性技术开发、中小企业创新、技术培训和科技普及等科技服务组织建设,形成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利益共享、多种形式并存的新型县域科技服务体系及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5?贝罅?开展科技培训。培养、造就一支适合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科技乡土人才队伍,满足县域科研生产一线的人才需求。广泛开展面向城乡居民的群众性、社会性和经常性的科技普及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的科技素质和劳动技能。

二、切实抓好专项工作的落实

(三)大力实施好动植物新品种选育及种质资源创新、农业关键技术创新、“一县一业一园”富民强县科技示范工程、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等专项和河北奶业、瘦肉猪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到2010年,省市建设一批“一县一业一园”农业科技示范工程示范县,形成比较完善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农业信息化网络体系。农产品优质、专用品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标准化生产基地比例达到80%以上,实现农产品优质、营养、安全标准化生产。企业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化的比例达到70%以上,农产品储藏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

(四)抓好河北省太行山星火产业带建设。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星火技术密集区和优势支柱产业的建设,设立100项技术研究课题,攻克产业开发中的关键技术。重点围绕大枣、核桃、奶牛等优势特色产业建立星火科技示范基地,以点成线,以线带面,基地带示范,使星火产业带辐射整个太行山区。到2010年,围绕绿色名果、生态养殖、旱作杂粮、名贵药材、非金属矿、特色旅游六大优势支柱产业建成30个星火科技示范基地,扶强20个科技型龙头企业,组建20个星火技术传播站,示范推广新技术100项。每年培训各类技术人员30万人次。项目区植被覆盖率提高4个百分点,达到31%以上。为实现山区资源合理开发,增加山区农民收入,保护华北地区生态安全,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五)组织实施区域特色产业技术创新工程。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在橡胶、羊绒、皮革、纺织、丝网、橡塑、管件、机箱、仪器仪表、标准件、线路板印刷等行业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基地;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搭建一批生产力促进中心、产学研基地、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通过产学研联合攻关,加强共性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解决制约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并实现推广应用,提高特色产业发展水平。到2010年,实现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产业共性技术研发的突破和龙头企业发展的突破,全省在装备制造、新材料、精细化工、电子信息等领域建设40个以上特色鲜明、技术含量高、产业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市场前景广的区域产业集群,其中6-8家成为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

(六)继续抓好国家和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试点县建设。按照国家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统一部署,在抓好迁西等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试点工作的同时,从2006年开始,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开始实施“河北省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行动”,每年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一批各具特色的县(市、区)作为科技富民强县行动试点;
筛选一批适合特色产业技术升级需要的科技成果开展应用示范;
建设一批区域特色产业试点生产力促进中心和为产业服务的农业科技传播站,培育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特色产业基地和龙头企业。通过3-5年的努力,带动全省各县(市、区)全面改善科技工作环境,建立健全产业技术支撑传播服务体系,提升县域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供技术支撑,引领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三、加强县(市、区)科技工作的政策措施

(七)加强对县域科技工作的领导。省政府有关部门在继续抓好国家现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同时,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加强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切实加强对县(市、区)科技工作的指导、支持。各设区市政府要把科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科教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解决科技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鼓励和支持先进县(市、区)与欠发达县之间开展科技结对帮扶活动,整体推进县(市、区)科技工作水平。

(八)进一步提高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的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作为统筹、协调县域科技进步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好加强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的前瞻性研究,研究制订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县域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和科技奖励,抓好科技示范和引导,做好科技普及与科技培训等工作的同时,要加强科技管理与统筹协调,集成、整合各方科技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科技公共服务职能,在技术、项目和科技人才引进及科技招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县域科技创新及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行业科技进步。

(九)改善县域科技工作环境。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成、技术入股、股权激励等政策,激励技术人员在研究与开发、成果推广以及产业化等工作中作出贡献,并取得相应报酬;
鼓励和吸引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通过兼职、技术开发、项目引进、科技咨询等方式,为基层提供技术服务。及时总结推广具有典型意义的经验、做法和模式,加强对县(市、区)科技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制度建设。

(十)加大对县(市、区)科技工作的投入。县(市、区)政府要把科技投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投资纳入公共财政框架予以保证,县本级财政用于科技的经费应当逐年增加,并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集成各类科技资源,按照优势优先、扶优扶强的原则,优先支持县(市、区)科技富民强县行动和科技服务网络及平台建设。科技攻关、火炬、星火等科技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资金及各类科技产业基地等的创建向县(市、区)倾斜。鼓励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到县(市、区)科技发展。要规范县(市、区)科技经费的使用范围,管好、用好科技资金,确保科技投入的安全、高效。

(十一)加强机制创新,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县域科技工作的有效模式。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不断探索基层科技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促进各类科技资源有效整合和各类生产要素有机结合。鼓励科技人员与农民、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农业科技传播站”、“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等成功模式和经验。大力发展县域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专业技术协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科技服务组织,促进技术、人才和资金的流通。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本文来源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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