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 你局冀林动字〔2005〕103号文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南大港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面积由9800公顷扩大到13380.24公顷,其中核心区4824.14公顷,缓冲区4235.7公顷,实验区4320.4公顷。 二○○五年九月一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本文来源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省林业局: 你局冀林动字〔2005〕103号文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南大港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面积由9800公顷扩大到13380.24公顷,其中核心区4824.14公顷,缓冲区4235.7公顷,实验区4320.4公顷。 二○○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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