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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宫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1-11-14 11:00:28 浏览:

邢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邢政呈〔2004〕17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南宫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规划确定的131??31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

二、南宫市是以发展商贸物流业、轻工业为主的小城市。要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处理好城市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并重,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的步伐。

三、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到2010年,城市人口控制在12??5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11??5平方公里以内;
2020年,城市人口控制在20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19??98平方公里以内。

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的专业规划,严格控制发展高耗水工业,保护好群英湖自然生态景观资源,注意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城市综合防灾体系建设,提高城市抵御各种灾害的能力。

五、严格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做好总体规划的深化、完善工作,抓紧开展城市近期建设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本文来源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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