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冀交公字〔2005〕224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丹拉国道主干线宣化小慢岭至冀蒙界段高速公路暂不撤销下八里临时主线收费站,待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建成启用后撤销。 二○○五年六月三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本文来源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冀交公字〔2005〕224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丹拉国道主干线宣化小慢岭至冀蒙界段高速公路暂不撤销下八里临时主线收费站,待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建成启用后撤销。 二○○五年六月三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版权所有:全诚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全诚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全诚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湘ICP备15009743号-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