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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的眼》读后感3000字

发布时间: 2021-11-06 15:57:03 浏览:

《夜的眼》是王蒙在1979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夜的眼”这个题目从何而来,读完小说可以从文本中找到一些线索,所谓“夜的眼”实际上是小说主人公陈杲看到城市夜晚的一个孤零零的小灯泡而生发的联想。小说中是这样描写陈杲第一次看到这个小灯泡的:“他一抬头,看到楼边一根歪歪斜斜的杆子上的一个孤零零的、光色显得橙红的小小的电灯泡。这个灯泡存在在这里,就像这一面大黑板上画了一个小小的问号,或者说是惊叹号也对。”而当他第二次看到这个小灯泡时,“那个小小的问号或者惊叹号一样的暗淡的灯泡忽然变红了,好像是魔鬼的眼睛。”那么是什么让陈杲对一个小小的灯泡生发出如此多的联想的呢?

这篇小说其实只讲了一件很小的事情,那就是身为作家的陈杲回到阔别二十年的城市参加座谈会,顺便受边远地方老领导的委托去找老领导的战友帮忙修车,结果却遭到拒绝的事情。小说虽然讲述了一件小事情,但作者王蒙着力表现的却并不是故事本身,而是主人公陈杲在做这件事的整个过程中的内心感受。陈杲是一个作家,但是由于在二十年前“发表了几篇当时认为太过分而现在又认为太不够的小说”而在一个“边远的省份的一个边远的小镇”经历了“二十年的改造”。我尽量引用了小说中的原话,是因为在整篇小说中作者对于陈杲过去二十年的经历也并没有介绍很多,只有聊聊数语,尽管看到这样的人生经历我们不免会想到作者王蒙本人,他不就是因为写了一些在当时看上去太过分的小说而被划为“右派”,之后又主动去新疆接受改造的么。但是这篇小说并没有如此明确地叙述,这也是这篇小说与王蒙其他反思小说的一个显著的不同之处,那就是“XX熟语”的削减,我们尽管可以从小说对陈杲经历的描述中猜到他可能经历了与王蒙相似的遭遇,但是小说却选择了一种较为含蓄的表达。倘若是对中国当代历史不太了解的人看到这篇小说,一定也会疑惑:陈杲究竟经历了什么?为什么会跑到边远之地接受二十年的改造呢?可以说这段经历被作为了一种常识性的背景让作者有意隐去了,虽然不是这篇小说着力要表现的重点,但是想要理解这篇小说中主人公陈杲的种种心理感受,却不得不对这一背景有起码的了解。

小说第一句话很有意思:“路灯当然是一下子就全亮了的。”我们可以想象,陈杲多年后又来到城市,走在城市的大街上,突然,路灯一下子全亮了!路灯亮了并不稀奇,让他惊讶的是“全亮了”,而且是“一下子”。为什么这会给陈杲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呢?紧接着第二段就讲到了,原来陈杲之前所在的那个边远的小镇,路灯不仅不会全亮,而且仅存一些能亮的路灯还不一定每天都亮。大城市的先进和边远小镇的落后,仅仅通过这一并不会被太多人注意到的路灯体现了出来。假如我们把“灯”看作一个意象的话,纵观小说就会发现,“灯”这个意象在小说中出现了很多次,除了在文章开头说到的那个点题的“电灯泡”以及这里提到的“路灯”,还有很多处,比如车上售票员的那个“小灯”,一会“叭”地亮了,一会又“叭”地灭了,还有那“灯光耀眼”的公共汽车站。倘若我们再结合一下小说主人公的名字:“杲”,会意字,意为太阳升到了树顶,也就是天已大亮的意思,总之,就是光亮、光明之意。由此,我们便更不能忽视“灯”这一意象了。

陈杲这次回到城市是来参加作家的座谈会的,而这一晚却是为了完成边远地方老领导的委托,找人办事的。从小说开头到陈杲来到要找的人的住宅区,可以说这一段路,整个过程都是热闹的,最重要的是灯火通明的,如果说这种光明热闹的城市景象与陈杲之前的小镇相比是先进的和文明的,它给陈杲的印象还是美好的,那么当陈杲来到了这个新住宅区,似乎整个氛围又发生了变化。在这个“迷宫”一般的住宅区里,“陈杲似乎有一点后悔。真不应该离开那一条明亮的大街,不应该离开那个拥拥搡搡的热闹而愉快的公共汽车。大家一起在大路上前进,这是多么好啊,然而现在呢,他一个人来到这里。”虽然小说是第三人称叙述的,但是很显然这段话就是陈杲内心独白。这里又出现了一个对照,那就是从一个“明亮的”“热闹而愉快的”地方到了一个昏暗的“一个人”的地方,前者是令陈杲舒适的,哪怕受到售票员的冷落,也觉得热闹非凡,但是后者却令他有了“倒胃口的感觉”,以至于让他回忆起自己二十年前离开城市的情景,陈杲经历了一番波折才走过了那条正在施工的泥泞难走的路。环境气氛的转变既可以看作是主人公内心感受的折射,也可以看作对整个城市的一种隐喻式描写,城市并不是到处都充满了光明,同样也有黑暗不堪的地方,而真正的黑暗并不是这外在的环境,而是人内在的黑暗。这也就预示了陈杲这次来找人帮忙注定要以失败收场,环境描写就已经为此埋下了伏笔。

这时陈杲便看到了楼边那一个孤零零的电灯泡,这时的陈杲还仅仅是把它看作是“问号”和“惊叹号”,疑惑的恐怕是不知道自己此次前来结果会怎样,感叹的或许是自己竟然真的来了。王蒙很擅长将自己的主人公放置在一个尴尬的境遇中,比如之前的那篇《冬雨》中的“赵老师”,陈杲也是如此。老领导委托陈杲来找老战友帮忙修车,读后感m一来是因为老领导的委托不好推辞,二来是因为修的车也并非是私人的,而是集体的。所以在陈杲看来,自己也算是为集体服务。但是这终究是求人办事,何况又是在找一个自己完全不认识的人。通过私人渠道为集体做事,这本就显得奇怪,而且陈杲做的这件事还和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小说中是这样形容陈杲尴尬的感受的:“接受这个任务以后总觉得好像是穿上了一双不合脚的鞋,或是穿上了一条裤子结果发现两条裤腿的颜色不一样”。总而言之,陈杲此行是不太情愿的。经过了一番波折,终于找到了,而接待陈杲的并不是老领导的老战友,而是他的儿子,年轻小伙对陈杲的不屑的态度且不管,关键是年轻人并不相信陈杲的那一套说法,并坦言只要陈杲愿意送礼,完全没必要以“老战友”为借口来求人办事。当陈杲离开后再次看到那个电灯泡时,这时的感受就不再是疑惑和感叹,他觉得这灯泡就像是黑夜里魔鬼的眼睛,让他感到害怕,只想马上逃离。“多么可怕的眼睛,它能使鸟变成鼠,马变成虫。陈杲连跑带蹿,毫不费力地从土沟前一跃而过。”陈杲俨然如一个要急于逃跑的人,匆匆离去了。

“然而他仍然爱灯光......”这句话再一次与陈杲的名字相呼应,陈杲是向往光明的,然而在面对黑暗的时候,陈杲表现出的却是逃避,这可能也是为何小说在最后这样说:“二十年的坎坷,二十年的改造,陈杲学会了许多宝贵的东西,也丢失了一点本来绝对不应该丢失的东西。”我想这“本来绝对不应该丢失的东西”会不会就是面对黑暗,与黑暗对抗的勇气呢?不得而知!

小说实际上隐含了这样几组对照:一是,陈杲改造时待过的边远省份的边远小镇的落后与大城市的光明和先进的对照,这一组对照,实际上是在含蓄地表达陈杲二十年的坎坷,他所在的小镇越偏远越落后,也就意味着他吃的苦越多。但是作者却并没有以一种诉苦的口吻去讲述这些。二是,光亮的大街和昏暗的住宅区的对照,住宅区里可谓是藏污纳垢,而最主要的是住在这里的人,并不像外面那些奔波劳动的人一样,而是依靠特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除此之外就是小说中的几处呼应:一是,小说主人公名字与“灯”这一意象的呼应;
二是,陈杲与王蒙经历的呼应,其中呼应最明显的,应该是那句:“发表了几篇当时认为太过分而现在又认为太不够的小说”,我们甚至可以大胆地对号入座,这篇当时认为太过分的小说,我认为就是《组织部新来的年轻人》,这篇小说一直以来都被人们看作是一篇反官僚主义的作品,而这篇《夜的眼》同样也具有对官僚主义里假公济私现象的批判和讽刺意味,或可看作是王蒙对《组织部新来的年轻人》的一次呼应。这实际上也再次给人们敲了一个警钟,即使进行了拨乱反正,开始了改革开放,但是黑暗依然存在,是选择逃避,还是选择以“夜的眼”驱散黑暗,这仍然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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