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你厅冀教发〔2007〕96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邯郸市职工大学改建为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实施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二、学校由省总工会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省总工会安排解决。省总工会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投资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尽快将其建成合格的高等职业学校。 三、建立新学校的同时撤销原建制。建校初期学校原有的教育职能可暂保留,逐步过渡为以举办普通专科教育为主的普通高校。 四、学校要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新校区建设,加强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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