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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沧州师专泊头分校基础上改建泊头职业学

发布时间: 2021-11-10 11:34:12 浏览:

沧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沧政〔2004〕32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沧州师范专科学校泊头分校改建为泊头职业学院。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泊头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实施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二、学校由你市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市安排解决。你市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投资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尽快将其建成合格的高等职业学校。

三、建立新学校的同时撤销原建制。建校初期,学校原有的教育职能可暂保留,逐步过渡为以举办专科层次非师范类教育为主的普通高职学校。

四、学校要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加强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本文来源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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