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心得体会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1-11-10 11:42:54 浏览: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提出了深入贯彻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河北”建设和全省经济和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工作目标。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各地、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
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应急平台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省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抓紧编制和完善本地、本行业的各类预案。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明年上半年基本完成。按照省总体预案的规定,部门预案由部门依照国家和省总体预案自行编制、印发,报省政府备案。各地、各单位对已经制定的预案要实行动态管理,不断修订和完善,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预案制定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基层单位的预案要简单明了,明确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动员群众参与预案制定工作,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各级应急办要组织和督促专业应急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对重点专项预案要开展实战性强、群众广泛参与的综合演练,发现问题,积累经验,完善预案,提高执行应急预案的实战能力,抓好预案的具体落实。

三、编制《河北省“十一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应急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要在《国家“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指导下,编制《河北省“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规划重点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现应急资源的优化配置。规划编制要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区别轻重缓急,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要把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专项规划衔接。要精心编制,反复论证,制定出一个符合省情和应急管理工作规律的科学规划。同时,做好与国家应急体系专项规划重点项目的衔接工作,增强我省的防灾应急能力。

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应急办牵头组织省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国土资源、安监、卫生、地震等部门,编制《河北省“十一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四、加快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省政府是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在省政府办公厅设立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各部门要按照省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建立和充实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目前还没有设立应急办的设区市政府要加快组建,今年年底前要全部建成,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县(市、区)政府处于突发事件风险源头管理和一线处置的重要位置,要按照适应工作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应急管理办事机构,人员编制在现有总额中统一调剂。各级应急办要认真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提高基层在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能职责,充实加强力量,切实发挥作用。各级、各类应急机构之间要加强协调,各类应急预案要加强衔接,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五、积极推进应急平台建设

省级应急平台是国家应急平台的骨干节点,要按照国务院《国家应急平台建设指导意见》,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规范技术标准,整合联通公安、民政、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卫生、国土资源、地震、气象等专业应急平台,统筹规划建设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分析评估等功能的省级综合应急平台。省级应急平台对上接入国务院应急平台,向下延伸至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政府应急平台。按照统一规划、分层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设区市和县(市、区)政府应急平台建设。设区市应急平台要以大中城市为重点,辐射周边地区。各专业应急平台要规范标准,完善功能,做好与省政府枢纽平台联接的准备工作。应急平台建设要讲究实效,注重实用,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建立由省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应急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省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参加,统筹省级应急平台规划建设工作。

以公安110接报平台为基础,整合现有各类接报平台,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的工作机制。省政府应急办、省公安厅会同省卫生、林业、交通、通信管理等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研究提出我省的实施意见,加强对设区市和县(市、区)接报平台整合工作的指导。

六、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

及时准确地报告信息,对于及早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主动权至关重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在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如发生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或其他重大紧急情况,要简化程序,特事特办,灵活处置,立即用电话直接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简要情况,然后再以适当方式详细报告后续情况。各级政府应急办(值班室)要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工作,严格实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规定报告时限和内容,对重大紧急情况迟报、漏报、瞒报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要通过整合应急接报平台、鼓励社会公众报告、利用媒体收集反映信息、设立基层信息员等方式,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建立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七、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直接受其影响的单位要根据预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政府负有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职责,要立即组织和调动有关救援队伍和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事件,为受影响的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同时,要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维护社会治安,并做好现场环境评估工作。

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灾后重建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科学规划,与防灾减灾紧密结合。要建立社会捐助和对口支援等社会动员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灾害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八、认真搞好风险隐患排查监控工作

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是坚持早发现,早处置,促进应急工作转向源头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排查的重点是可能引发和造成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风险隐患,对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等进行调查登记、分析评估、治理整改和统计汇总。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风险隐患的调查登记、评估汇总和监控整改,省有关部门负责指导、规范本行业、领域的排查工作。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大、中城市和煤炭、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要对排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抓好落实。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要限期治理,对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危险较大的,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整顿和停止使用等果断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各企业、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要及时、全面、准确统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等情况,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做好应急管理统计工作。省统计局要加强对应急管理统计工作的指导,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九、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强化应急保障

各级财政在安排年度预算时,要充分考虑应急管理需要,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保障资金。根据《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资金,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实行分级负担。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或危害程度将其划分为不同等级,根据不同等级分别确定承担处置资金的政府级次。同时,各地要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救援资金的保障机制。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应急保障资金使用情况及其效果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各类应急资源的管理,加强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统筹安排各类应急物资、基本生活用品以及紧急避难场所、运输能力、通信能力等应急资源储备工作,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在认真普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各类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

高度重视依靠和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培养公共安全科技人才,发展公共安全技术和产品,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十、积极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可以公布的应急预案内容,普及应急知识。制定我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由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重点在城市社区、农村和学校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宣传、教育和新闻出版部门要组织编写《市民应急知识手册》和大、中、小学的公共安全教材,推动应急知识进社区、进课堂。新闻媒体应无偿开展应急知识的公益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普及,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把握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

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知识方面的干部培训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将应急知识纳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计划,选编培训教材,开展制度化规范化的培训。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有关招考和资格认证考试中,要增加公共安全方面的内容。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强化培训考核,达不到考核要求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不许上岗。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对宣传、培训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十一、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

应急管理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目标,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特别要抓好设区市、县(市、区)两级领导干部责任的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搞好条块之间的衔接配合。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要亲临一线、加强组织指挥,不断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要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对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本文来源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全诚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全诚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全诚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湘ICP备15009743号-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