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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职业技术学院与廊坊师范学院合并办学的批

发布时间: 2021-11-14 10:32:31 浏览:

省教育厅:

你厅冀教发〔2004〕168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河北职业技术学院与廊坊师范学院合并办学,组建新的统一的学校领导班子和校内机构。

二、合并办学后,学校仍由省教育厅管理,统一以廊坊师范学院名称开展工作,所有教育资源统筹使用。河北职业技术学院的名称暂时予以保留,与廊坊师范学院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三、从2005年起,河北职业技术学院停止招生,待三年后该校现有在校学生毕业,取消其名称和牌子。

四、你厅要指导学校妥善做好教师、学生的思想XX工作,切实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平稳过渡。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本文来源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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