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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

发布时间: 2021-11-14 10:32:37 浏览: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商务厅等部门 《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的实施意见

(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 省国税局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石家庄海关 省外汇管理局)

为有效解决 “三农”问题,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提高全省农业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扩大农产品出口是我省农业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有效途径

我省是农业大省,发展农产品出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体现,是拉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事业、增加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措施。近两年来,我省农业对外开放步伐逐步加快,农产品进出口迈上了一个新台阶。2005年全省农产品进出口总额达到14.1亿美元,增长14.3%;
其中,出口6.9亿美元 (不包括水海产品出口6009万美元),增长10.4%,创历史新高,名列全国十强;
进口 7.2亿美元,增长18.2%。但是,我省农产品出口规模同先进省份相比有较大差距,主要是:农产品出口占全省出口总额比重较小,与农业大省的地位不相称;
农产品出口群体和重点龙头企业少,竞争能力弱;
农产品出口商品结构不够合理,标准化程度低,利润率不高;
出口市场相对集中,出口区域发展不平衡。因此,要通过扩大农产品出口来促进农业产业化和集约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化和标准化,要通过扩大农产品出口来提高农产品深加工程度和农产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

二、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战略思路

(一)指导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销售、社会化服务,做好优势农产品 “出得去”和受冲击农产品 “立得住”两篇文章,扩大出口,提高效益,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二)奋斗目标。在 “十一五”期间保持农产品出口增长率在10%以上,“十一五”末期全省农产品出口总额比 “十五”末期翻一番、力争超过14亿美元,居全国10强。实现农产品出口规模、效益同步增长,进出口基本平衡,对农村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有较大改善,企业规模和竞争力有较大提高,市场布局更加合理,重点培育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大份额的10个大商品,培育出口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10家大企业,培育出口在1亿美元以上的10个大基地,培育投资额较大、项目前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10个大项目,培育在国内外叫得响的10个大品牌。

三、扩大农产品出口的主要措施

(一)调整农产品结构,提高农产品出口增长质量和效益。重点发展园艺、水海和畜禽产品等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扩大深加工、高附加值、有机、特色和绿色农产品出口,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按照我省农业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继续大力支持畜牧业发展,建立有效的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引进和繁育符合国际市场需求的牛、羊、猪、鸡等优良品种;
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支持发展食用菌、中药材、芦荟、花卉等新兴特色农业种植,加强优良蔬菜生产出口基地、错季菜基地、无公害蔬菜基地和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
扶持林果业发展,重点支持梨、枣和板栗等林果业提质增效以及林业技术推广等;
积极支持肉类、粮食、蔬菜和果品加工等重点产业和对虾、贝类、河蟹等水海产品规模养殖企业技术改造与产业升级,搞好农业技术开发和名优动植物品种培育,提高国际市场竞争能力。

(二)重点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一步带动农产品出口产业链的发展。各地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资源特点,选准农产品加工增值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快培植龙头企业,强化龙头企业在农业引进、农副产品加工增值和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依靠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农产品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向国际化经营转变;
择优扶强,重点培育壮大一批加工规模大、产品档次高、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创汇骨干企业群体,带动千家万户闯市场,促进全省农产品出口规模和水平的提高。

(三)大力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促进农产品出口上规模、上水平。依托我省现有的具有一定规模和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及出口商品基地,着力引导、支持县域特色经济和农产品出口企业,扬长避短,加快发展,按照国际市场标准建设新的省级乃至国家级出口商品基地。积极引导县域特色和重点农产品出口企业实施集约化经营,并积极探索建立农产品出口加工区。抓紧申报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加大对基地内特色农产品的保护力度。大力引进国外的资金、技术、品种和人才,加快发展外向型基地建设,扩大基地内农产品出口规模。

(四)加快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进程,增强农产品出口发展后劲。按照 “大产业、大基地、大园区、大项目”的工作思路,推广实施良种引进培育产业化工程、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工程和有机农业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工程,加大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工作力度,重点推进投资规模大、对产业发展具有超强带动力、处于行业龙头地位、具有标志性作用和出口潜力的重大项目。在果品和蔬菜加工领域,以冻干果蔬、葡萄酒新品种开发、金丝小枣、鸭梨和冬枣等项目为重点;
在粮油加工领域,以食品城建设、食品工业园、食品加工和粮油深加工等项目为重点;
在流通和物流领域,以牛羊交易城、果菜批发市场和无公害蔬菜批发市场等建设项目为重点;
在种植、养殖、畜牧、水产和食品加工等领域,加快谋划一批加工贸易项目;
各地要充分发挥本地资源和区域优势,选准市场定位和切入点,确定主攻方向和重点,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项目。

(五)鼓励支持农产品打造国际品牌,提高农产品出口核心竞争力。认真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在农产品领域优先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品牌;
积极争取更多的出口农产品品牌列入“河北省出口名牌”和 “中国畅销品牌”;
引导企业创优质品牌,提高出口农产品的档次和价格;
积极支持出口农产品在境外主销市场完成知识产权的注册和申请。

(六)大力开发境外农业资源,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走出去开辟新兴市场。要积极推动农业生产能力的国际转移,把我省农业中具有一定优势的蔬菜、水果、禽肉、水产品的种植、养殖和加工能力向一些具有农业资源优势的农业欠发达国家转移,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直接参与国际资源开发或举办养殖种植项目,到境外开展加工贸易,开辟新兴市场,同时带动农业劳务输出、农产品以及原料、农药、农机具、加工设备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出口。

(七)打造市场信息和宣传促销平台,加强对农产品出口的信息指导与服务。重点抓好 “市场”和 “促销”两个平台。逐步调整农产品出口市场结构,建立以全球化为目标的出口市场体系。积极利用区域经济一体化优势和便利,稳定和扩大日本、韩国、美国、东盟等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欧洲、中东和俄罗斯等新兴市场,努力发展拉美、非洲和大洋洲市场。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和促销,举行产品推介会,参加广交会和区域性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国际专业展览和新市场、新产品的推销活动;
充分利用商务部 《农产品出口月度统计报告》、《中国农产品出口指南》和商务网站等渠道,全方位打造农产品出口信息平台,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国外市场、商品、技术标准、贸易政策等各类信息;
加强对企业的咨询服务和培训指导,引导农户以销定产,生产适销对路的出口农产品。

(八)制定扶持政策,建立和完善促进农产品出口的政策体系。建立河北省鼓励农产品出口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符合相关标准的农产品出口企业进行质量认证、商标注册、培育品牌、开拓市场、宣传推介;
商务和财政部门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上优先支持农产品出口,积极向国家申报并努力获取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中安排的农产品出口促进资金;
金融机构和行业协会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共同实行等级信贷动态管理,对信誉良、有品牌、效益好的优等企业实行信用抵押,提供信贷支持;
税务部门及时审批农产品的出口退税;
海关对被评为 A 类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实行便捷通关;
外汇管理部门优先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 “走出去”;
商务部门认真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加大对农产品检验服务的支持力度。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本地区具有竞争优势和市场潜力的出口农产品制定扶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支持本地区农产品出口的支持政策。

(九)推行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出口农产品质量。自觉建立并完善符合国际市场要求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标准体系,按照国际标准开展标准化生产,努力实现出口农产品标准与国际标准、境外主销市场质量标准的对接;
建立农产品出口的全程管理体制,重点抓好生产源头的标准化工作,着力解决以国际标准为突破点的制约农产品出口健康发展的 “瓶颈”问题;
高度重视欧盟新食品法和日本 “肯定列表”制度等的实施对我农产品出口产生的严重影响,及早应对和破解发达国家设置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强化和完善农产品出口检验检疫制度,加强质量安全检测,从源头解决滥用农兽药问题,建立健全有效的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和动植物疾病防控体系;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农产品出口基地实施统防统治,有效杜绝高残留农药在病虫害防治过程中的使用;
引进推广先进的无公害生产技术和设施,为出口创汇提供优质安全的农产品;
引导农产品出口企业及其产品通过国际标准体系认证,获取国际市场准入的 “通行证”。

(十)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为农产品出口营造宽松良好的发展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要求,不断优化政策、政务、市场、法制、人文和硬件等环境,统一认识,密切配合,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千方百计地共同促进我省农产品出口;
建立由省政府召集,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国税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石家庄海关、省外汇管理局、省林业局、省中小企业局、省粮食局和省金融办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交流情况,通报信息,研究解决农产品出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筛选确定30家出口规模较大、市场前景较好、发展潜力较强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实行对口联系,主动提供优质服务,推动企业加快发展步伐。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本文来源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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