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和省编委《关于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和省内管理处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机编〔2004〕24号)精神,省政府驻保定行政事务管理处已于2004年10月25日撤销,其资产、人员已划归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本文来源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保定市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和省编委《关于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和省内管理处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机编〔2004〕24号)精神,省政府驻保定行政事务管理处已于2004年10月25日撤销,其资产、人员已划归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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