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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撤销河北省人民政府驻保定行政事务管理

发布时间: 2021-11-14 10:37:59 浏览:

保定市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和省编委《关于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和省内管理处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机编〔2004〕24号)精神,省政府驻保定行政事务管理处已于2004年10月25日撤销,其资产、人员已划归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本文来源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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