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冀交公字〔2004〕348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保涞线公路收费项目扩大规模后,将现有坨南和古道口两个单向收费站改为双向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为16年。 二○○四年六月十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本文来源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冀交公字〔2004〕348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保涞线公路收费项目扩大规模后,将现有坨南和古道口两个单向收费站改为双向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为16年。 二○○四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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