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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增设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鹿寨东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桂政函〔2020〕94号)

发布时间: 2021-10-16 14:07:59 浏览: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你们关于增设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鹿寨东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增设1个匝道收费站(站名:鹿寨东收费站,站址桩号:K92+812.096),实施入口称重检测,对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辆实行按途经ETC门架分段计费,出口统一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
对人工收费(MTC)车辆实行入口发放复合通行卡,根据途经ETC门架的合计应收金额,在出口混合车道以人工收费方式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

二、鹿寨东收费站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取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桂政函〔2019〕7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收费公路货车计费方式调整按车(轴)型收费方案的通知》(桂交规〔2019〕6号)等有关规定,由你们组织审核并公布执行。

三、根据桂政函〔2019〕77号文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顺延全区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的通知》(桂交财务发〔2020〕58号)规定,鹿寨东收费站临时收费期限自交工验收合格、正式通车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6日止。待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核定具体收费期限。

四、鹿寨东收费站纳入全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后涉及的相邻相连高速公路项目各站间计价收费里程,由你们按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审定并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文转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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