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心得体会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高碑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高碑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1-11-10 11:27:26 浏览:

保定市人民政府:
你市保市政〔2007〕81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高碑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现批复如下:
一、高碑店市是以机械制造、新型建材、食品加工及商贸服务为主的城市。要完善以主城区为中心、白沟镇为副中心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到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67%左右;
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3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36.8平方公里。
二、总体规划是高碑店市城乡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要坚持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各类城乡规划及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本规划要求。规划确需修改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报批。你市和省建设厅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八年九月九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本文来源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猜你喜欢

版权所有:全诚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全诚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全诚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湘ICP备15009743号-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