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 你委冀国资呈〔2007〕72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对河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整体改制,将其全部国有产权通过省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转让和交易,改制后国有资本全部退出。产权转让时收回的省财政债权直接用于支付职工安置费用。 你委在对河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和产权转让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改制后企业生存和发展,保持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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