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你厅冀教发〔2006〕58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保定师范专科学校定州分校改建为冀中职业学院。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学校由保定市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保定市统筹解决。保定市政府要加强对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加大投资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尽快将其建成合格的高等职业学校。 二、冀中职业学院系普通专科层次学校,实施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三、建立新学校的同时,取消原建制。建校初期,学校原有教育职能可继续保留,逐步过渡为以举办专科层次非师范类为主的普通高校。 四、学校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抓紧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专业建设,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坚持依法办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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