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冀交公字〔2005〕517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邢临高速公路项目建成后,设置起点邢台南和终点冀鲁界2处主线收费站,以及南和、鸡泽、平乡、广宗、威县、大葛寨、临西、运河西8处互通立交匝道收费站,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暂定为15年。待国家有关部委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在建收费公路收费年限提出规范意见后,根据规定再对收费年限进行调整。 二○○五年十二月七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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