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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共建河北大学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1-11-14 10:47:51 浏览: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河北省高等教育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河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决定共建河北大学,现就共建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意见:

一、河北大学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基础较好、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高等学校,在国家高等教育布局中具有重要作用和特殊的区域地位。重点建设好河北大学,是河北省和教育部的共同责任。实行以河北省为主管理,教育部重点支持的省、部共建,是新时期推进高等教育创新的又一重大举措,旨在加快河北省高等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并使河北大学成为河北省高素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推进高新技术发展和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之一。

二、河北省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河北大学在今后事业发展中的重点大学建设经费逐年增加和正常事业经费投入。教育部将视条件和可能,给予学校一定的经费投入支持。

三、教育部将对河北大学改革、发展、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与扶持。(一)指导和帮助河北大学制订战略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二)加强对河北大学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推进改革创新。(三)在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位点等有关布点和建设中将河北大学纳入整体规划统筹考虑。(四)吸收河北大学参加教育部召开的直属高校的重要会议,进一步推动河北大学与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相互学习和信息交流

四、河北省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河北大学的领导,在政策、投入等方面加大对河北大学的支持力度,为加快河北大学的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办学条件和环境。(一)把河北大学作为河北省高等教育建设的重点,纳入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集中力量,支持河北大学更快更好地发展。(二)进一步推进加快河北大学的改革与发展步伐,在人才培养、学位点建设、重点实验室等方面为河北大学提供更好的条件。进一步整合教育、科技资源,进行体制和机制创新,使河北大学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河北省高等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上发挥龙头和示范作用。(三)随着河北省经济的发展,今后继续增加对河北大学的经费投入,主要用于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师资队伍建设。(四)在河北大学重大科研项目申报评审、人才引进、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五、河北省和教育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河北大学建立并完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最终实现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

六、在共建过程中的具体事宜,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组织河北大学具体研究确定。

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本文来源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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