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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

发布时间: 2021-11-10 11:40:49 浏览: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精神,现就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河北”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政府网站体系建设

省政府门户网站是省政府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建设和管理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对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政府自身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构建和谐河北和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有着重要意义。各市、县(市、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地本部门网站建设,未开通的要抓紧建设,力争2007年内全部建成开通;
已开通的要按照统一要求努力提升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省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网站体系的核心站点,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全省性、宏观性、权威性政府信息发布,提供办事服务,开展互动交流。各部门网站要做好本行业重要信息的发布和行业引导,提供在线办事服务和网上咨询。各市、县(市、区)政府网站要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搭建与公众交流平台,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在线办事服务、公益性便民服务。各级政府和部门网站之间要搞好资源共享,形成上下配合、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的网站体系。

二、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发布

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发布力度。及时更新概况概览、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简介等栏目的信息;
及时发布政府工作报告、人事任免、国民经济统计数据等重要政府信息;
及时报道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以及省政府新闻办和省政府部门组织的新闻发布会等有关信息。增设“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新农村建设”、“关注民生”等专题,开设“曹妃甸工业区”、“渤海新区”等栏目,集中展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果,反映我省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民生问题等方面的工作举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共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内容、责任部门、公开范围及时限。凡应该公开且可以公开的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
省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制发的可公开的非密级文件一般应在生成后10日内公开。

三、提升网站服务功能

从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出发,不断提升网站服务功能。更新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有关表格,公开所有审批事项的责任部门、设立依据、主管处室、审批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所需资料、办公地点及电话、表格等信息,确保网上信息及时有效。依托部门网站和河北省网上审批系统在线平台,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审批事项网上受理和结果查询,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并积极推进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

积极筹备、适时开通省政府门户网站英文版,多方位介绍我省XX、经济、文化、旅游等情况,为外籍人士来河北投资置业、旅游观光提供信息服务,省外事、商务等涉外部门要协助做好此项工作。教育、科技、文化、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公安、人事等部门要及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公开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性信息(如公务员招录、职称评定、劳动就业等),努力提供各类公益服务。

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多渠道提供网络视频服务,开办“央视在线”、“河北视听”、“会议直播”栏目,链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新闻联播、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会议直播。省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邀请省领导出席的重要活动,可以对外公开的,要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直播。

四、积极推进互动交流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严格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互动栏目建设。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的网上咨询回复和网上投诉处理工作,依托省信访系统和“河北效能网”,完善省政府门户网站“省长信箱”、“网上咨询投诉”栏目,形成统一的网上咨询、投诉窗口,倾听民众的呼声。可公开的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规章出台前,要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问题,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有关部门要做好访谈方案、访谈提纲、背景材料和解疑释惑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五、进一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政府网站建设协调小组,定期召开省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协调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技术处。协调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专栏供稿、网上审批事项办理和互动交流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每年年底对各设区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年度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检查和考核结果。通过研讨、培训等形式,加强工作交流,推动工作开展。

各设区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维护工作,建立健全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工作机制,明确分管处室和专人具体负责。要保障本单位网站与省政府门户网站的互联互通,通过信息集成、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确保重要信息同时发布。

附:省政府网站建设协调小组人员名单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五月十一日

省政府网站建设协调小组人员名单

召集人:于万魁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 琛  省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应急办主任

周X堂  省信息化办副巡视员   

王书利 省经济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董振国 省政府办公厅技术处处长

    于清华 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处长

    张茂叶 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调研员

赵克时 省信息化办综合处调研员

    王洪卫 省财政厅信息中心主任

    杜国平 省经济信息中心总工程师

    范宪林 石家庄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梅林 石家庄市政府信息中心网站处处长

    徐恒松 省政府行政效能监察室副主任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本文来源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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